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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首页>>司法行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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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基本信息
永康市司法局是永康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的职能部门,共有 5 个内设科室,下辖 8 家律师事务所、一家公证处和 12 家法律服务所。 该局先后被司法厅记集体三等功二次。下属单位公证处被司法部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。
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履行下列职责:
(1)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;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(2) 制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各镇(街道)、各部门、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,组织、 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。领导小组和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(3) 管理和指导律师工作,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。
(4) 负责受理、审查、指派、监督全市法律工作援助和 “148” 法律咨询工作。
(5) 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。
(6) 指导全市司法所、法律服务所工作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,参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(7)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,指导镇(街道)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工作。
(8) 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(9) 归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联系、交流和合作。
(10) 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地址:永康市金城 25 号 (行政中心 3 号楼 4 楼) 邮编: 321300 联系电话: 0579-7101231 投诉举报电话: 7101231
2、内设机构、联系电话及职责
办公室(联系电话: 7101231 )主要职责:承办文件起草、注办和收发;信息调研;总务、财务、安全保卫、车辆管理、会议保障;政治思想工作;干部职工人事、工资、考核、奖惩及党内纪检、行政监督、违纪案件查处等工作。
宣传教育管理科(联系电话: 7101235 )主要职责:普法宣传及各类法律、法规培训;依法培训;依法治市工作;协助省厅院校招生。
基层工作管理科(联系电话: 7101229 )主要职责: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所、司法助理员工作;调解人员、司法助理员培训;指导各镇(街道)做好归正人员教育管理
律师公证管理科(联系电话: 7101237 )主要职责:管理、指导律师、法律服务所设立、审核、报批;法律工作者登记、注册、发证公证工作;承办律师、公证机构审核报批;承办律师、公证专业技术职务审核报批:律师、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检查、督察、落实 . 工作;督促、协调建立健全各级帮教组织;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帮教和安置工作。
法律援助中心(联系电话: 12348 )主要职责:接待来电、来访、解答法律咨询;受理、审查、指派、监督法律援助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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